2022六安非本市户籍未就业公积金提取条件

导语 2022六安非本市户籍职工辞职、辞退终止劳动关系在本市未再就业公积金提取要求满足离休退休、出境定居、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等条件之一,具体条件详见正文。

  2022六安非本市户籍职工辞职、辞退终止劳动关系在本市未再就业公积金提取条件

  根据《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》第二十四条: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:

  1、离休、退休的

  2、完全丧失劳动能力,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

  3、出境定居的

  4、购买、建造、翻建、大修自住住房的

  5、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

  6、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

  依照上述前三项项规定,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,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。

 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,职工的继承人、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;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,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。

  附:相关问题解答

  1、本人的户口才转入外地,有派出所出具的户口迁移证明,可否办理?

  可以。有法律效用的证明户籍材料可以使用

  2、本人现在外地上班,可否将公积金转入工作地公积金中心?

  可以。向新缴存地公积金中心申请

  3、本人有未结清贷款可否申请非本市户籍离职提取?

  不可以。按照相关文件规定,公积金贷款未结清前不可办理相关的销户提取。

温馨提示:微信搜索公众号六安本地宝,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【公积金】可获六安公积金查询、提取、贷款和缴纳指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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